甘工院校发〔2020〕43号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各部门(部、馆、中心):
为配合学校专业群建设和实习实训资源整合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我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于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30日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和可报废资产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部、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要本着担当、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坚决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现状、流转、存放地和管理人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资产清查工作。组长:李玉生;
副组长:许亮、马骋;
成 员:各二级学院、部门(部、馆、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后勤处,国资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国资后勤处人员、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资产管理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和可报废资产申报工作。
(一)摸清家底。各二级学院、部门(部、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一是要取得账、物一致的资产信息,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明确管理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理清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清查,及时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推进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四)开展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的使用,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各类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三、资产清查的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图书及无形资产、仪器设备、购买的软件、标本及陈列品和家具等。
清查的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四、实施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二期进行,一期在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先行开展,后续二期在各部门开展。现将一期工作实施步骤安排如下(二期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一)自查阶段(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15日)
1.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及构筑物的自查由国资后勤处实施,负责对房屋及构筑物的账、物进行核对。对账、物不符的部分填写资产清查表。
2.图书:图书馆对图书进行实物量及价值量核对,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
3.仪器设备及家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家具、仪器设备进行逐一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有多出或丢失的,填写资产清查表,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国资后勤处餐饮中心清查工作由餐饮中心具体负责),主要包括:
(1)盘亏资产,在清查报告中应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
(2)失窃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损失,应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涉及保险索赔的还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凭证及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4)其他相关资料。
4.各清查单位向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报告。
5.资产使用人和地点,部门签章确认后将纸质材料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学校资产管理群。
6.可报废资产的整理、申报,具体见“关于资产报废工作的说明”。
(二)数据进入国资管理平台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5日)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确定的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建群另行安排)将数据录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届时将在开展该项工作前有国资后勤处组织进行相关培训。
(三)复查、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
国资后勤处在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提交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任务。对资产清查及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按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工作,制定具体清查工作方案。
(三)认真实施。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加强监督指导。学校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或约谈。
(五)形成数据库。各单位负责对清查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并录入系统,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资产原始数据整理表格(在国资后勤处网页下载)
2.关于资产报废工作的说明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日
附件2
关于资产报废工作的说明
一、报废申请范围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的范围包括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办公家具及仪器设备。
二、报废申请的原则
1.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2.符合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三、报废条件
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使用年限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详见附件1)CAP
2.经过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及维修费用接近新购价格的。
3.因国家标准改变而不符合现在使用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的。
4.长期频繁使用,主要部件已磨损老化且无法购到相应配件的,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5.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继续改造价值的。
6.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并且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7.安全、环保、能耗等标准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使用标准,并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无法改造达标的。
8.国家明确规定应淘汰的,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其它资产。
四、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门首先对本部门或个人所用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填资产清查表时予以注明(纸质盖章附电子文档)。p1EanqFD
2.对待报废的资产,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即可)进行报废论证。论证通过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写报废申请表、审批单;论证不通过,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变动回原状态。DXDiTa9E3d
3.设备类填写《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不同型号和规格的设备一件一表,同型号同规格可以使用一张表,写明申请单位,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型号、规格,数量,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单价、金额,管理使用人,本单位专家鉴定意见,本单位负责人意见等。
家具类填写《家具报废申请表》,多件家具使用一张表分别分类列清,申请写明家具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总数量,总金额,专家意见签字,单位负责人意见,盖章,报废原因。5PCzVD7HxA
请认真填写资产报废申请相关表格各项信息,对设备可拍照或录像备查,并将“待报废资产”字样贴于拟报废仪器设备显著位置以备审查。xHAQX74J0X
五、报废资产回收、处置
1.关于待报废资产一级论证:由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专家组论证。
2.单价10万元以上的或其他有必要二级论证的待报废资产,在部门、二级学院论证的基础上,由国有资产管理科根据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的待报废资产,组织评定专家组确认、审核,进行二级论证。Zzz6ZB2Ltk
3、视情况将待报废资产提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对待报废资产统一回收,按规定进行处置。
六、其他
1.拟报废资产的相关信息必须与将建成的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一致,确保账、卡、物相符。
2.拟报废资产要保证其完整性,不得拆分或私自拆除零件。
3.拟报废资产按设备和家具分类申报、存放,以便国资后勤处集中处置。
4.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要求,把握报废的标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效益。
5.资产报废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处常规工作,各单位如有资产报废要求可随时提出申请。
附表:1.家具报废申请表
2.仪器报废审批单
3.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附表1
家具报废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资产编号 |
家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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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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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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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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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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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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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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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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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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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废原因 |
淘汰、无法使用、待报废 |
本单位专家 鉴定意见 |
意见: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表2
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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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
资产编号 (编号范围) |
|
规格 |
|
型号 |
|
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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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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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
出厂日期 |
|
原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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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资产现状 |
|
管理使用人 |
|
报废原因 |
|
本单位专家鉴定意见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表3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固定资产分类名称 |
使用 年限(年) |
备注 |
一、房屋及构筑物 |
|
|
1.业务用房 |
|
|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
50 |
|
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
30 |
|
2.房屋附属设施 |
8 |
围墙、停车设施等 |
3.构筑物 |
8 |
池、罐、槽、塔等 |
二、通用设备 |
|
|
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6 |
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 存储设备等 |
2.办公设备 |
8 |
电话机、传真机、摄像机、 刻录机等 |
3.车辆 |
8-10 |
载货汽车、牵引汽车、乘用车、 专用车辆等 |
4.机械设备 |
10-15 |
锅炉、液压机械、金属加工设备、泵、风机、气体压缩机、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等 |
5.电气设备 |
5-10 |
电机、变压器、电源设备、 生活用电器等 |
6.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
10-15 |
|
7.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5-10 |
|
8.仪器仪表、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
5 |
|
9.其他通用设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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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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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 |
10-15 |
|
2.电力工业专用设备、核工业专用设备、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 |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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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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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机械、农业和林业机械、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饮料加工设备、烟草加工设备、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纺织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邮政专用设备 |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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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造纸和印刷机械、安全生产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工机械、铁路运输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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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疗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专用仪器仪表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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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安专用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 |
5-15 |
|
8.其他专用设备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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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具、用具、装具 |
15-20 |
椅凳类、沙发类、架类等,文件柜、会议桌类、20年、 |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