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新闻来源: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责任编辑:办公室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畅通民主渠道,加强学校与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答复和处理程序,及时回复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应广大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 来信要求

  2. 信件须为本校师生员工(含毕业生)的实名来信。信息提供者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学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未署名的信件只作为一般性参考意见。

  3. 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事实清楚,有据可查。

  4. 来信不得发送有侮辱人格、恶意攻击、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

  5. 来自同一写信人的内容重复信件不再重复处理,以便于相关负责部门有针对性答复,提高答复效率。

  6. 来信受理范围:

  • 涉及学校改革、科研、管理和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 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 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不受理的问题;

  • 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

  • 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

  1. 来信对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予受理;

  •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 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的不予受理;

  1. 处理流程

  2.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以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准则,在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处理来信。

  3. 党政办公室定期对来信进行整理、汇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报党委书记、校长阅示。

  4. 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委书记、校长的批示,将需要解决的问题转至相关分管校领导或相关责任部门处理。

  5. 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并汇总答复。

  6. 相关部门形成最终答复意见应及时反馈党政办公室,再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统一回复并存档备查。

  7. 来信一般应在七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不应超过十二个工作日,如遇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作出解释说明。

  8.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阅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三、工作纪律

  1. 来信经办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检举揭发和个人隐私等信件的内容外传;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2. 各部门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得互相推诿、拖延办理,上交矛盾,更不得激化矛盾。

  3. 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及来信相关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 对于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5. 本暂行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6.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党委书记信箱:sjxx@gipc.edu.cn

校长信箱:xzxx@gi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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